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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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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东料场加装防风抑尘墙二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的通告

时间:2017-12-28 10:42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嘉东料场加装防风抑尘墙二期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7-6711930
三、电子信箱:yanghaibo@jiugagn.com
四、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五、联系人:杨海波、裴永兴
嘉东料场加装防风抑尘墙二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东料场加装防风抑尘墙二期项目
建设内容:对14A、14B、14C料场建设设置长870m、高18.5m的防风抑尘墙+四台高射程风送式喷雾机。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嘉峪关市
工程投资: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10.68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于2017年6月26日开工建设,2017年10月20日竣工。
环评编制: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酒钢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4个监控点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声环境影响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2#、3#点位昼间噪声为54.0~62.9dB(A),夜间噪声为48.7~54.3 dB(A ),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4#点位昼间噪声为62.3~63.7dB(A),夜间噪声为51.9~54.2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3、水环境影响监测结论: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m3/a,原有生活污水依托酒钢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技改后配置4台喷雾机,4台喷雾机的最大用水量为60m3/h,每天喷洒12h,一年喷洒250d,故本项目生产用水量为720m3/d。生产用水全部喷洒于料场降尘,无生产废水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监测结论: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工作人员,原有生活垃圾依托储运部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附件:嘉东料场加装防风抑尘墙二期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