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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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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钢铁(集团)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18-03-30 18:14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8年3月24日,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酒泉钢铁(集团)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议,验收组由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兰州市环境保护局,榆中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验收监测单位-中冶环境监测中心,项目验收调查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设计单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酒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兰州兰环环保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境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马鞍山迈世纪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6名特邀专家共42人组成。验收组审阅了有关技术文件,进行了现场踏勘,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形成验收意见。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经验收组讨论,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向社会公开,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31-5503397、0931-5503333
三、电子邮箱:shiwenli@jiugang.com
四、通讯地址: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邮编:730104
五、联系人员:丁少峰(18919969528)、史文利(18693937169)

附件: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钢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