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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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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铁矿石冶金煤基还原回转窑中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8-10-25 10:12   责任编辑:admin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酒钢铁矿石冶金煤基还原回转窑中试线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酒钢冶金厂区内,炼铁厂7#高炉西侧、五总降北侧空地。 
3、项目概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基于酒钢钢铁研究院资源利用研究所对冶金煤基还原领域的研究理论及技术成果,拟建设一条冶金煤基还原回转窑中试线,包括原料处理及制粒系统,回转窑焙烧系统,焙烧产品冷却及干选系统,收锌及除尘系统。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达产后可处理高炉瓦斯灰7万吨/年,生产金属化块料4.85万吨/年,生产氧化锌粉0.61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及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新征土地,项目生产线主要由原料制粒工段、焙烧工段和成品工段组成,主要新建一条φ2.8×48m回转窑一座,用于进行冶金煤基还原焙烧中试。配套建设制粒室,瓦斯灰料仓,干选室等公辅设施,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主要施工方法有:基础构造柱和圈梁、施工材料的装运等。
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汽车排放的废气和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施工期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由于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束。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符合所需的粒度要求,生产中不进行破碎。瓦斯灰直接由汽车卸载至瓦斯灰料仓,为密闭贮存。粒矿和粒煤由汽车卸载至料棚,同时在料棚内设置地下受料仓,瓦斯灰、粒矿、粒煤卸料点均在地下,配料及运输过程采用分散抽风、集中除尘的方式,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回转窑窑头密封且焙烧产品采用密闭间接冷却方式,窑头不会产生粉尘和水蒸气,优于水淬冷却方式,粉状原料采用制粒后再入窑焙烧的方式,使回转窑入料端基本无扬尘,回转窑烟气采用高效布袋收尘器,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2)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水管网最终排入酒钢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根据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影响预测,厂界四周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运营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送至配料系统配料;耐火砖送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平面布置合理,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可行。建设方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可做到不扰民,固废可做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环境风险可控。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项目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龙(15339872065)
电子信箱:0035981@jiugang.com
邮编:735100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来进贤(15349440613)
电子信箱:747480806@qq.com
邮编:73090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采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环保部门反映。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