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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期报名工作安排

时间:2019-03-05 11:35   责任编辑:admin
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期报名工作即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25日;
二、申报原则:
1.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实行逐级申报;
2.以21站、46所取得的鉴定证书或全日制在读期间取得的鉴定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报名的依据。
三、鉴定范围(工种):
(一)通用工种: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磨工铣工钳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手工木工
(二)行业工种:高炉炼铁工(炼铁工、炉前工);高炉原料工(高炉原料工、煤粉工);高炉运转工(高炉配管工、热风炉工、渣处理工);金属材精整工(钢锭坯整理工、轧钢精整工、轧钢精整工-不锈钢);金属材热处理工(钢材热处理工、钢材热处理工-不锈钢);金属轧制工(轧钢工、轧钢工-不锈钢);井下支护工(井下充填制备工)、炼钢工(电炉炼钢工、电炉炼钢工-不锈钢、铁合金电炉冶炼工、转炉炼钢工、转炉炼钢工-不锈钢);炼钢原料工(炼钢原料工、炼钢原料工-不锈钢、废钢加工工、铁水预处理工、铁水预处理工-不锈钢);炼焦工(炼焦工、干法熄焦工、焦炉调温工、煤焦车司机);炼焦煤制备工(配煤工);轧制原料工(加热工、加热工-不锈钢、轧钢原料工、轧钢原料工-不锈钢);
注:证书办理只打印大工种名称,不显示小工种名称。
(三)(三)有色行业工种:铝电解工、铝电解烟气化工、铝及铝合金熔铸工、铝吸出工、阳 极组装工;
、其它未列入行业工种将按行业鉴定指导中心部署目录,在国家试点结束后,统一安排水平等级评价类报名考试。
 
(四)其它未列入行业工种将按行业鉴定指导中心部署目录,在国家试点结束后,统一安排水平等级评价类报名考试。
四:申报范围
1.2019年度符合报名条件的正常申报
2.2018年度鉴定单科不合格人员的补考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通用工种申报条件:
1初级工:
(1)学徒工学徒期(熟练工熟练期)满的。
2.中级工:
(1)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
(2)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的;
(3)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的。
3.高级工:
(1)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
4、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请参照附件三:《2019通用工种技师申报条件》。
  (二)行业工种申报条件:
    1.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培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在具体职业标准中应明确相关职业的范围。下同。
②根据职业实际情况,在凡体职业标准中应明纳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范围, 下同。
③根据职业交际情况,在月体职业标准中应明确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范计,下同。
五、报名方式:
1、个人网络在线申报
国内公网任意一台计算机登录http://10.99.110.10:46700均可进行申报,也可在酒钢内网的职工大学页面的技能鉴定栏目中申报。
报名流程见附件一:《酒钢职业技能鉴定在线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申报行业工种的注意事项:发放证书以系统中电子照片为准,请务必审查个人电子照片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在报名时同时自行更新本人电子照片(JPG格式,20K以下),如因职工个人未能及时上传照片造成证照不符的,证书作废,由职工本人负责,酒钢鉴定中心不负责补办;
2.各单位负责报名人员名单汇总,终审、初次审核统一收取报名个人报名缴费无效名单汇总操作方法见附件二:《二级单位报名人员汇总操作方法图解》。
六、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各单位鉴定负责人在3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报名信息的初审,酒钢职业鉴定中心于4月510日完成终审。
七、缴费方式:各单位鉴定负责人使用鉴定中心统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鉴定管理平台对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收取鉴定报名费汇总后统一汇入指定账号(户名: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702888029000000349;开户行:工行酒钢支行;缴费务必在人工柜台办理,交款单位,ATM机上缴费无效,个人入帐无效),名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与进账单一并于4月105日前交至培训中心老校区培训楼316室王冬梅老师处。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八、相关要求:
1.各单位鉴定负责人协助本单位职工进行网络个人报名,并使用鉴定中心统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鉴定管理平台对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中发现报名系统里缺失的相关鉴定数据,由各单位鉴定负责人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后录入鉴定管理平台系统,并于34305日前将补充资料的复印件统一交至酒钢鉴定中心老校区316房间王会周,联系电话:6714922。
2.通用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申报,在单位初审通过后及时收齐相关资料,于4月35日前报酒钢鉴定中心老校区316房间王冬梅终审。
3.各单位报名结束后将本单位报名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酒钢技能鉴定中心在鉴定报名结束后,将在公司内网就全公司报名信息进行公示,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职工及协助伪造个人信息的,鉴定中心将上集团公司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考核,并取消申报者当年申报资格,且两年之内不准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4.职工报名时,请慎重考虑当年参加鉴定情况,除酒钢鉴定中心当年未组织该工种鉴定考试情况外,其余情况鉴定报名费不予退还。
5、职工进行个人网络报名出现问题可联系本单位鉴定负责人进行协助,报名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联系相关人员咨询:
汇思助考、网络故障:肖老师:6714137;
通用工种:王老师:6711221;15309479933;
行业工种:王老师:6714922;18298983115。
九、特别提示:
行业工种初、中、高级考试目前均采用短信方式发放准考证,故本期报名人员请务必在报名的同时认真填写并核对本人手机号码,确保准确无误。因手机号码填写错误或者更换手机号码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到准考证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鉴定中心不再另行安排考试。开考前职工如有更换手机号码需本人自行登录系统平台及时更正。鉴定考试职工电话号码维护见附件四:《鉴定考试职工电话号码维护教程》。
 
酒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3月1日
 
附件内容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一:酒钢职业技能鉴定在线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二:二级单位报名人员汇总操作方法图解

附件三:2019年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附件四:鉴定考试职工电话号码维护教程
 

2019通用工种技师申报条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