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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19-07-29 18:01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宏兴钢铁股份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
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宏兴钢铁股份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酒钢冶金厂区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1)建设北湖、养殖园湖泵站,配套厂区中水管网设施;(2)建设老尾矿库至污水处理厂输水管道,配套水处理设施;(3)对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扩容,加药系统、V型滤池等升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兴
联系电话:1509568211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受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单位名称: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1533944275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在公众参与时限内,若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内容,则以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为准。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