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时间:2025-05-12 17:53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炼铁厂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内
(3)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改建
(5)行业类别::炼铁(C311),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1-炼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部2号高炉优化升级及超低排放改造,扩容改造成一座1210m³高炉,产能113.4万吨。
(7)项目投资:27000万元;
(8)劳动定员:劳动定员113人,本次不新增人员。
(9)工作制度:保持现有工作制度不变,年工作350天,年有效工作时间8400h。
2、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LWvLHu-G77SNIcGqZ4XaA?pwd=597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进行纸质版报告书查阅。
3、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937-6719052
4、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立新绿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31-8554133
邮箱:1039492551@qq.com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