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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烧厂1#备用脱硫塔建设项目建成试运行公示

时间:2020-04-08 18:00   责任编辑:admin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烧厂1#备用脱硫塔项目,2018年6月委托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选烧厂1#备用脱硫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嘉环评发[2018]114号。该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建成,现拟于2020年4月13日试运行,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0年4月9日-4月13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烧厂1#、
     2#烧结机主厂房西侧
联系人:师宏泽
联系电话:0937-6715127、13519476659  
电子邮件:shihongze@jiugang.com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酒钢选烧厂 1、 2#烧结主厂房西侧,厂区15#公路东侧的场地内,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备用脱硫塔体、烟道、循环泵系统、氧化风机系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与现有工程 1#脱硫塔系统共用。本工程烟气脱硫技术仍然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空塔喷淋脱硫工艺, 石灰石作为吸收剂,石膏为副产品,分离出的石膏外运至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脱硫效率≥95%。
二、工程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入口烟气性质和污染物与原1#、 2#烧结机脱硫塔烟气完全一致,互为备用。运行后污染物 SO2、颗粒物,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2 限值要求。为了监控脱硫设备运转情况,本项目备用脱硫塔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分别在脱硫塔进出口设置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烟气流量、SO2、NOX、颗粒物浓度等,并做到与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脱硫废水及清洗系统废水,废水产生量为20.52m3/h,脱硫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脱硫废水呈酸性、 pH=5-6)、盐类(如氟化物、亚硫酸盐、硫酸盐等),本工程产生废水全部回用于脱硫塔,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位置位于酒钢冶金厂区内,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石灰浆液循环泵、氧化风机、脱硫塔浆液循环泵等,噪声级为 85dB( A)。对于以上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安装通风消声器、置于砖混结构密闭厂房内,起到降低噪声危害的作用,项目所产生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脱硫产物为石膏,石膏产生量为 53390t/a,石膏作为副产品由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与原工程相比没有新增固体废物。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选烧厂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