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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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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钢能源中心发电一分厂热力站2×4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时间:2020-05-11 09:08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29日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发电一分厂热力站2×4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单位(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验收工作组会前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环评编制单位对工程环评相关情况的介绍和监测单位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验收专家组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
目前,本工程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向社会公开,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0年5月8日——2019年6月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李林方:0937-6714106)
三、电子邮箱(lilinfang@jiugang.com)
四、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发电一分厂 邮编:735100
五、联系人:李林方


酒钢能源中心发电一分厂热力站2×41.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酒钢能源中心发电一分厂热力站2×41.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