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酚氰废水达标处理回用项目建成试运行公示

时间:2020-06-22 17:50   责任编辑:admin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酚氰废水达标处理回用项目,2019年1月委托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焦化厂酚氰废水达标处理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4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嘉环评发[2019]55号。该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建成,现拟于2020年6月22日试运行,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6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内酒钢污水处理厂南侧
联系人:牛三保
联系方式:0937-6713337、18298999206
电子邮件:niusanbao@jiugang.com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在酒钢污水处理厂南侧新建并列两套总处理能力为200m3/h的酚氰废水达标处理回用工艺装置。由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后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回用处理单元、浓盐水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和气体收集除臭单元组成。其中预处理单元采用“重力除油+组合气浮”工艺;生化处理单元采用“初曝系统+两级A/O ”微生物处理工艺;后处理单元工艺技术采用“混凝反应+高密度沉淀”工艺;深度处理单元采用“深度氧化+物理沉降+过滤”工艺;回用处理单元采用“超滤+反渗透”组合工艺。
二、工程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对预处理和生化处理段的废水池顶进行加盖,并将废气抽送到生物除臭单元进行处理,硫化氢、氨的排放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相关要求。盐酸罐顶设置酸雾吸收装置,纯碱料仓和石灰料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经处理后的焦化酚氰废水,一级回用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相关要求,作为间冷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给水。二级回用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间排标准,用于高炉冲渣、不锈钢冲渣、焦炉熄焦。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提升泵、输水泵、搅拌器、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及空压机、鼓风设备等,项目选用噪声值较低的设备设施,主要噪声设备设置于室内,通过厂房隔声、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可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油渣、废活性炭、污泥等,均掺入炼焦煤返还生产系统。轻油、重油可进入焦油氨水分离系统,重油还可掺入污泥中一并压缩后掺入炼焦煤返还生产系统。废超滤膜和反渗透材料在项目运营更换后,进行危废鉴定并规范管理。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