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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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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煤炭分质50万吨/年煤焦油精制综合实验环保竣工调试公示

时间:2025-12-29 09:00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煤炭分质及50万吨/年煤焦油精制综合利用装置实验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煤炭分质及50万吨/年煤焦油精制综合利用装置实验项目于2015年4月开工,2018年5月竣工,历时3年。项目主体工程由原煤贮运系统、提质煤贮运系统、煤热解提质装置、净化回收装置、制氢装置、加氢装置组成,公辅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动力系统、锅炉系统、储运系统,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
由于受干馏装置中的干馏油尘分离工艺瓶颈、原料及资金短缺等多方因素的共同影响,原煤贮运系统、提质煤贮运系统、煤热解提质装置未能运行。
为了迎合市场需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2020年7月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完成除原煤贮运系统、提质煤贮运系统、煤热解提质装置以外,厂内净化回收装置、制氢装置、加氢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动力系统、锅炉系统、储运系统)等系统的阶段性(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正式投入运行。
2022年4月,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对加氢预处理装置及干馏3#线进行改造;2023年4月对干馏1、2、4、5#线进行改造,2024年3月底改造完成。2024年4月对原煤储运系统、干馏系统、提质煤储运系统、净化回收系统及配套的公辅系统进行调试,设备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
现对原煤贮运系统、煤热解提质装置、提质煤贮运系统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环保设施竣工时间和调试起止日期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3月31日竣工,2024年4月1日开始调试运行,2024年6月因安全生产事故暂停调试,2024年11月开始恢复调试,2025年2月开始至2025年12月进行验收监测。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工程及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用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环保设备设施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937-6719211    联系人:郑勇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5655号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