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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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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时间:2015-12-25 10:32   责任编辑:任力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60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相关文件规定,按照《2015年甘肃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方案》要求,现将我公司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祁丰乡祁青工业园区镜铁山新村
 
法人代表:于国立
 
主要污染物种类:废气、废水、固废
 
排放方式:废气烟囱高空排放;固废采用集中堆存处理
 
执行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锅炉SO2排放量11.52t/a,烟(尘)排放量为7.55t/a,NOx排放量为5.3t/a。排放的粉尘中重金属含量分别为:Cu77.03t/a、Pb0.001t/a、Zn1.36t/a、As0.01t/a。
 
废水控制标准:公司废水主要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其中生产废水采用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油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或收集集中处理。
 
固体废物控制指标: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炉渣、选矿尾矿砂。生活垃圾在厂区临时堆存,定期清理至镜铁山矿区生活垃圾处理站;炉渣在厂区集中储存,统一清理至镜铁山矿区炉渣堆存处;尾矿砂全部清理至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堆存。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监督电话:0937-6716602 
 
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