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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时间:2017-04-21 12:18:00 责任编辑:j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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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及嘉峪关市有关要求,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人代表:程子建
主要污染物种类:废气
排放方式:废气烟囱高空排放
执行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排放浓度:焦炭筛分颗粒物30mg/m3;装煤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推焦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50mg/m3;干法熄焦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100mg/m3。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监督电话:0937-67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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