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中文全称: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英文全称:GANSU JI’AN INSURANCE BROKER CO.LTD
(三)法定代表人:杨光宗
(四)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260674000000800
(五)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2层
(六)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公司简介: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保险经纪公司”)前身为甘肃吉安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1月7日批准设立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2007年10月3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转型为保险经纪公司。目前公司是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由酒钢集团出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
(一)重要提示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资本结构
经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25年末资产总计2232.81万元,所有者权益2011.23万元;负债总额221.58万元。
(三)损益状况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68.9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67.87万元,净利润275.75万元。资产收益率为 11.87%,净资产收益率为13.68%。
(四)流动性情况
2025年末流动性比例为904.69%。
(五)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025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年度预算650万元,利润总额年度预算3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102.09%,全年收入利润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营业务成本发生280.76万元,比去年同期290.41万元减少9.65万元,降幅3%。
2026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年度预算600万元,利润总额年度预算33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预计270万元。
(二)营业收入利润率
2026年末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率预计为52%,2025年末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5%,预计较2025年下降3个百分点。
三、公司治理
(一)股东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股东共1个,股东构成、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如下:
表3:股东及出资情况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1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100% |
《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股东职权作出规定。
(二)董事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由股东任免。
董事:
杨光宗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获得任职资格
《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设置、职权、决策机制等事项。
(三)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宗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 获得任职资格
本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未发生变动。
四、经营管理
(一)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025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668.99万元,利润总额367.87万元。
(二)风险合规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加强员工合规教育培训,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经纪业务依法合规经营。
五、职工权益维护
(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25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优化了人员结构,截止2025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12人。公司不断加强员工专业能力提升,增强对保险知识的领悟,多方面开展职工教育培训。从而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服务提质转型,争取市场地位,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逐步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客户。
2025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绩效激励管理制度和量化目标体系,员工积极性显著提高,为公司改革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充分体现了“企业发展靠职工,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的经营理念。
(二)安全生产情况
2025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深入贯彻国务院及上级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严守安全生产红线,紧盯各项重点工作,本年度安全生产事故为0,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工会工作情况
2025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工会委员会,在上级工会委员会指导及吉安保险公司党支部支持下,关心关爱职工,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多种方式开展职工帮扶和关爱行动,慰问困难职工、探望生病职工、职工家属等。
六、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各项保险经纪业务开展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四)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六)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转发<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甘金监发[2024]43号)要求,对章程进行了修订。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取消监事,变更执行董事为董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相关内容,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2025年5月27日,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准备案登记,并按照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2025年7月3日,编制临时信息披露报告进行公开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