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烧结机处理含铬废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3#烧结机处理含铬废物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建设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建设一座不锈钢除尘灰贮料池,位于酒钢冶金厂区7#高炉西侧原铁精矿料场。贮料池尺寸为246×90×15m,形状为倒立直角梯形,挡墙地下2.5m,地上1m;贮料池共分为3个贮存区域,总贮存面积为17640m2,设计储量8万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对不锈钢除尘灰贮料池进行建设;②建设一座固废(危废)储存库,位于酒钢冶金厂区环场西路西侧,材料北库北侧,工厂站牵出线南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对固废(危废)储存库进行建设。尺寸为长×宽×高=234.00×120.00×19.5米;建筑面积为:28080m2,设计储量为25万吨,库房檐口标高19.95m,库房净高14m,采用四连跨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公示时间:2026.7.2-2026.7.29(20个工作日)联系人:赵东斌 15193716633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