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成宇
(三)公司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机场路5396号
(四)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自2020年6月23日至2040年6月22日。
(五)公司简介: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源公司,属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3日,是集种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葡萄酒、白酒生产销售、粮油食品加工为一体的多元化、跨行业的综合经济实体。下设党政工作室、运营管理室、预算财务室、安全环保室、农业产业研究院等5个部门,下辖甘肃紫轩酒业有限公司、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嘉峪关天兆宏源猪业有限公司一家参股子公司;花海种植作业区、葡萄园两个生产运营单元。
二、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2020年7月24日出资5000万元,2022年6月20日出资5000万元。年度内,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5年,宏源公司资产总额125239.1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360.14万元,利润总额-2260.88万元。
四、本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及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宏源公司营业收入年度预算37000万元,利润总额年度预算150万元。2025年宏源公司营业收入35360.14万元,完成预算的95.57%;利润总额-2260.88万元,欠年度预算2410.88万元。
五、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
(一)宏源公司按照酒钢集团公司及宏源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安全效益”原则,各母体及子公司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融通运用,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二)本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经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25年末合并资产总额为1,252,391,315.95 元,负债总额为296,428,378.51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55,962,937.44 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为353601417.37元,合并利润总额为-22,608,794.69 元。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董事长任职情况
董事长:成宇
(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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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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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宇 |
宏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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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欣 |
宏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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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昭 |
宏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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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江 |
宏源公司副总经理 |
2025.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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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祥东 |
宏源公司总工程师 |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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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杰善 |
宏源公司副总经理 |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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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红 |
宏源公司财务总监 |
202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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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彪 |
宏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3.08.05-202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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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名强 |
宏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2025.2.8-2025.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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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挺 |
宏源公司总经理 |
2023.12.29-20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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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辉 |
宏源公司副总经理 |
2020.05.08-2025.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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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兆蔚 |
宏源公司副总经理 |
2024.01.28-2025.2.8 |
(三)监事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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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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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国玉 |
宏源公司监事 |
2024.06.30-2025.05.29 |
因《公司法》进行修订,宏源公司于2025年5月对章程进行修订,公司不再设监事。
(四)董事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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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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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宇 |
宏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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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欣 |
宏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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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昭 |
宏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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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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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公司外部董事 |
2024.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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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萍 |
宏源公司外部董事 |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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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勤 |
宏源公司外部董事 |
202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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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威 |
宏源公司外部董事 |
2024.5.31 |
七、大额度资金运作
2025年,宏源公司资金运作主要涉及银行贷款管理和对合营企业的代偿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资金运作: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祁牧乳业公司、紫轩酒业公司2025年从光大银行、农行、中行等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1.1亿元,期限1年,资金主要用于材料款支付。同时,按时归还了到期贷款1.18亿元及利息244.41万元。年末,带息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融资成本较同期下降30BP,较上年节约贷款利息137.09万元。
合营企业代偿资金运作:因合营企业(嘉峪关天兆宏源猪业有限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银行债务逾期,为维护集团公司和宏源公司整体企业信誉,宏源母体按照担保比例代偿银行账务2394.05万元。目前宏源公司紧盯合资企业资金动向,同时就代偿债务事项已向法院起诉合营企业,待法院判决后向合营企业追偿。
八、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2025年度宏源公司无新建项目。
九、职工权益维护
(一)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
2025年1月,宏源公司工会在一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签订了《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集体合同》。宏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集体合同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较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人才引进、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工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25年,宏源公司接收集团招聘本科2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评审,7人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7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1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2025年,宏源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应急演练、接害岗位职业健康检查等活动,向员工普及推广职业病防护知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现状评价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按照检测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了预防措施,配备了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紧盯重点人群落实班前血压测量、身体状况安全确认。在高温季节组织开展防暑降温工作,将防暑降温饮品和药品配备到位,保证岗位防暑降温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改善了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实现了公司年度职业病和中毒事件为零的目标,保障了职工健康权益。
(四)安全生产情况
2025年,宏源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全员“红线、底线”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健全完善“五大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压茬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五)工会工作情况概述
2025年,宏源公司工会以民主管理、安全生产、技能提升、精准帮扶和职工教育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职代会制度,组织职工参与工资协商、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决策;深化班组民主管理,完善厂务公开和班务会制度。大力开展技能大赛、"五小"创新活动激发职工创造力,持续激发广大职工投身群众性创新实践,引导职工立足岗位作贡献,深入开展公司级“五小”成果评审发布,评选一等奖6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14项。建立困难职工动态帮扶机制,全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350人次,发放慰问金总计1.75万元、慰问物资0.8万元;为1名患病女职工申请特殊疾病互助金2万元、1名职工申请重大疾病互助金2万元,帮助去世职工家属申请职工意外伤害互助金3万元,切实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5年,宏源公司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参加紫轩社区“大党委”协商议事会12次,积极投身党建联盟、环境联治、治安联防、文明联创、文体联谊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实地参加紫轩社区“大党委”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6次,主动为社区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在18个互联共转单位中总分排名第二,再次受到社区党委通报表扬。
十一、环境保护
2025年,宏源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年度环保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抓手,细化分解44项具体任务,扎实落地各项环保措施,全面完成了宏源公司8项环保目标和14项重点工作;以清单化方式督促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在总结、协调解决实际环保工作问题的基础上,以责任清单形式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118项,盯控、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环保设施安全隐患风险,加强环保设施“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措施管控,确保了各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紧盯污染物治理、环境监测、危废规范化管理、排污证变更延续、环保设施启停运合规手续办理等重点环节,全年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数据公开率达标、危废按期规范处置、排污证更新有效;加强厂区绿化及厂容厂貌管理,环境治理能力及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二、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无。
十三、有关部门(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